對乙酰氨基酚使用注意事項
本文根據中國醫院協會藥事專業委員會 。
【適應證】 用于退熱、鎮痛等 。
【禁忌證】
(1)對本品過敏者 。
(2)嚴重肝腎功能不全患者 。
(3)酒精中毒者 。
【劑型】
片劑:0.5克 緩釋片:0.65克 咀嚼片:160毫克 糖漿:2.40 克/100 毫升 口服溶液劑:2.4克/100毫升 膠囊:0.3克 滴劑:1.5 克/15 毫升 混懸液:3.2 克/100 毫升
【用法及劑量】 詳見說明書
(1)片劑:成人每次1片(500 毫克),若持續發熱或疼痛 , 間隔4~6小時用藥一次,一天不得超過4次 。
(2)緩釋片:成人每次1片(650 毫克),若持續發熱或疼痛,間隔8小時用藥一次,一天不得超過3次 。
(3)咀嚼片:成人每次2~3片(320~480 毫克),若持續發熱或疼痛,間隔4~6小時用藥一次,一天不得超過4次 。
(4)糖漿、口服溶液:成人每次15~25 毫升(360~600 毫克),若持續發熱或疼痛,間隔4~6小時用藥一次,一天不得超過80 毫升(1920 毫克) 。
(5)膠囊:成人每次1~2粒(300~600 毫克),若持續發熱或疼痛,間隔4~6小時用藥一次,一天不得超過4次 。
【不良反應】
【對乙酰氨基酚使用過量 對乙酰氨基酚使用注意事項】偶見皮疹、蕁麻疹、藥熱及粒細胞減少 。長期大量用藥會導致肝腎功能異常 。
(1)有報道,極少數患者使用對乙酰氨基酚可能出現致命的、嚴重的皮膚不良反應,例如剝脫性皮炎、中毒性表皮壞死松解癥(TEN)、Stevens Johnson 綜合征(SJS)、急性泛發性發疹性膿皰病(AGEP) 。這些嚴重事件可在沒有征兆的情況下出現 。當出現皮疹或過敏反應的其他征象時,應馬上停用本品并咨詢專科醫生 。
(2)過量使用對乙酰氨基酚可引起嚴重肝損傷 。
【注意事項】
(1)應盡量避免合用含本藥或其他解熱鎮痛藥的藥物(如復方氨酚烷胺、布洛芬等),以免藥物過量或導致毒性協同作用 。
(2)如果您使用同類藥(如阿司匹林)出現過哮喘、蕁麻疹、過敏反應、胃腸道出血或穿孔,應由醫生判斷是否可使用對乙酰氨基酚 。
【相互作用】
(1)應用巴比妥類(如苯巴比妥)或解痙藥(如顛茄)的患者 , 長期應用本品可致肝損害 。
(2)長期嗜酒者過量應用本品導致的肝毒性更大 , 本品將產生更多的毒性代謝產物 。
(3)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生藥物相互作用,詳情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
【兒童用藥】 口服:
1、滴劑(1.5 克/15 毫升規格):
(1)1~2歲兒童,10~12 公斤體重:0.5~1 毫升/次;
(2)2~3歲兒童,12~14 公斤體重:1~1.5 毫升/次;
(3)4~6歲兒童,16~22 公斤體重:1.5~2 毫升/次;
(4)7~9歲兒童,22~28 公斤體重:2~2.5 毫升/次;
(5)10~12歲兒童,28~32 公斤體重:2.5~3 毫升/次;
(6)若持續發熱或疼痛,可間隔4~6小時給藥1次,一天不得超過4次;
(7)直接滴于口中服用或溶于20倍的水中服用 。
2、混懸液(3.2 克/100 毫升規格):
(1)1~3歲兒童,12~15 公斤體重:3 毫升/次;
(2)4~6歲兒童,16~21 公斤體重:5 毫升/次;
(3)7~9歲兒童,22~27 公斤體重:8 毫升/次;
(4)10~12歲兒童,28~32 公斤體重:10 毫升/次;
(5)若持續發熱或疼痛,間隔4~6小時給藥1次,一天不得超過4次 。
3、糖漿(2.40 克/100 毫升規格):
(1)1~2歲兒童,10~15公斤體重:5~8 毫升/次;
(2)3~6歲兒童 , 16~21公斤體重:8~10 毫升/次;
(3)7~9歲兒童 , 22~27公斤體重:10~12 毫升/次;
(4)10~12歲兒童,28~32公斤體重:12~15 毫升/次;
(5)若持續發熱或疼痛 , 可間隔4~6小時給藥1次,一天不得超過4次 。
4、片劑:
(1)6~12歲兒童:每次250 毫克;
(2)12歲以上兒童:每次500 毫克;
(3)若持續發熱或疼痛 , 可間隔4~6小時給藥1次,一天不得超過4次 。
5、緩釋片:
(1)12歲以上兒童:每次650 毫克;
(2)若持續發熱或疼痛,可間隔8小時給藥1次,一天不得超過3次 。
6、咀嚼片:
(1)1~3歲兒童,10~15公斤體重:每次80~160 毫克;
(2)4~6歲兒童,16~21公斤體重:每次160~240 毫克;
(3)7~9歲兒童,22~27公斤體重:每次240~320 毫克;
(4)10~12歲兒童,28~32 公斤體重:每次320 毫克;
(5)若持續發熱或疼痛,可間隔4~6小時給藥1次,一天不得超過4次 。
【藥師提示】
1.成人每天最大用量2克 。本品退熱起效時間約為1小時,每次用藥間隔至少4-6小時,24 小時內不得超過4次 。
2.混懸液或滴劑必須搖勻后使用,使用后清洗滴管 。
3.兒童使用劑量依照說明書,滴管或量具需準確 。
4.咀嚼片請充分咀嚼后再咽下 。
5.請在餐后15-30分鐘服藥,以減少對胃腸道的刺激 。
【替代藥物】 布洛芬(限6個月以上兒童和成人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