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供暖時間調整通知 聊城停暖日期

聊城供暖時間調整通知 聊城停暖日期

聊城關于明確市城區集中供熱有關問題的通知
東昌府區及市屬開發區各供熱企業、各轉供熱單位:
為提高市城區居民生活質量 , 增加采暖舒適度,降低工業用熱成本,根據成本監審結論,結合市城區集中供熱具體情況 , 報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將有關問題明確如下:

一、關于居民及非居民采暖供熱問題
(一)增加采暖供熱天數 。為提高市城區采暖用熱戶舒適度 , 將市城區采暖供熱(含居民、非居民)時間調整為每年11月8日至次年3月23日,并可根據每年氣溫情況適當調整供熱時間 。【聊城供暖時間調整通知 聊城停暖日期】

(二)明確居民、非居民采暖供熱各環節價格 。供居民取暖用熱出廠價格為每吉焦37.6元(112.3元/噸) , 轉供熱單位結算價格為每吉焦48.1元(143.7元/噸);供非居民取暖用熱出廠價格為每吉焦42.2元(126.1元/噸),轉供熱單位結算價格為每吉焦54元(161.4元/噸) 。居民、非居民終端用戶按面積計費價格政策仍按聊價工字〔2011)88號文件執行 , 兩部制供熱價格政策仍按聊價工字(2014)114號文件執行 。

(三)增加采暖供熱天數期間,供熱各環節不得另行收費,即各供熱企業、轉供熱單位之間熱量結算周期為每年11月15日0時至次年3月15日24時 。
二、關于工業用熱價格問題
調整工業用熱價格,調整后的工業用熱出廠價格為126.1元/噸;工業用熱終端銷售基準價格為161.4元/噸,可上下浮動10% 。
本通知適用于東昌府區、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開發區、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區,自2020年11月10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3年11月9日 。凡以前規定與本通知規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規定執行 。
聊城市發改委
聊城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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