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縣未就業大學生生活補助申報對象及材料

利津縣未就業大學生生活補助申報對象及材料

東營利津縣未就業大學生生活補助申報對象及材料:
一、補助對象:
2017年起 , 來東營市落戶的國內普通高校全日制和經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的國(境)外高校畢業5年內的本科及以上學歷未就業大學生 。
二、補助條件:

以下條件需同時具備:
1.已落戶東營市;
2.在東營市未實現初次就業;
3.在東營市登記失業且連續失業6個月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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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流程與資金撥付:
(一)符合條件的未就業大學生向戶籍所在地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大廳提交申請,由受理人員將相關信息錄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一體化”系統,系統識別人員登記失業時間等條件,并初審資料的真偽,將資料上傳掃描系統,針對資料不全等問題一次性告知 。受理人員初審通過后推送至縣區(含開發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業務主管機構 。

(二)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業務主管機構根據要求審核確認,錄入相應補助金額后,將補貼匯總情況報縣區財政局審批 。
(三)縣區財政局審批通過后,由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會同財政局將補貼匯總情況和縣區財政局審批意見推送至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
(四)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將全市補貼匯總情況報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并向市財政局申請資金 。
(五)經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后,市財政局將補貼資金撥付至各縣區財政局,由各縣區嚴格依據財務規定按月撥付補助資金 。
【利津縣未就業大學生生活補助申報對象及材料】咨詢電話:利津縣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0546-5623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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