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海新區無犯罪記錄證明在哪里辦理 濱海新區無犯罪記錄證明在哪里辦理的


辦理窗口:
茂名市公安局濱海新區分局出入境戶政管理辦證大廳5、6、7號窗口
辦理地點:茂名市濱海新區電城鎮茂名港大道與884鄉道交叉口東150米茂名市公安局濱海新區分局出入境戶政管理辦證大廳5、6、7號窗口
【濱海新區無犯罪記錄證明在哪里辦理 濱海新區無犯罪記錄證明在哪里辦理的】辦公電話:0668-5356256
辦公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節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搭乘水東至爵山班車或公交車311至爵山水站下車往爵山市場方向直走1000米,或直接導航茂名市公安局濱海新區公安分局出入境戶政管理辦證大廳
受理條件:
申請人持有效證件及相關材料向公安機關申請辦理無犯罪記錄證明:

(一)本省戶籍人員憑居民身份證,向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申請辦理出生以來的無犯罪記錄證明;
(二)原本省戶籍人員憑居民身份證、護照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向戶籍最后遷出地公安機關申請辦理戶籍在廣東期間的無犯罪記錄證明;
(三)暫住人員憑居民身份證、居住證,向現居住地公安機關申請辦理在廣東居住期間的無犯罪記錄證明 , 居住時間以辦理居住證時間為準,在廣東跨地市的居住時間可合并計算;

(四)在校國內學生憑居民身份證、學生證或學籍證明,向就讀學校所在地公安機關申請辦理在廣東就讀期間的無犯罪記錄證明;
(五)港澳臺人員憑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出入境有效證件、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表,向現居住地公安機關申請辦理在廣東居住期間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居住時間以辦理居住證或臨時住宿登記時間為準,在廣東跨地市的居住時間可合并計算;
(六)在廣東居住滿6個月的外國人,憑本人現持用的外國護照、申請無犯罪記錄時段使用的外國護照信息資料、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表,向居住地公安機關申請辦理在廣東居住期間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居住時間以臨時住宿登記時間為準,在廣東跨地市的居住時間可合并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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